1、2016年2月5日后完成
管理人登记但尚未备案首只私募
基金产品的(保壳时限:备案后6个月内);
2、至2016年2月5日已登记满12个月,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(保壳时限:2016年5月1日前);
3、至2016年2月5日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(保壳时限:2016年8月1日前)。
注亮汪意:今天已是3月9日。对于5月1日前必须备案首只产品的,时间真的是所剩无几了:协会对备案材料审核时限是20个工作日;假设届时上报备案材料发生井喷,协会恐怕需要用足神键兄这20天,而且这还不包括节假日;因此,管理人最好在4月初就提交首只产品(不能是投顾类产品)备案资料,这样协会才有足够的时间在5月1日前完成基金公示;换言之,只有三周左右的时间留给律师完成尽职调查和出具
法律意见书,若管理人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规范问题,需要律师逐步整改,那就要累死“律宝宝”们了!
对于到现在还没有发行基金产品的管理人,笔者只能说,赶紧找券商发产品呀!很多券商推出了游袭PB业务,提供托管、外包、
证券经纪一站式服务,专为管理人设立小规模的证券类投资基金(首单产品最低200万即可,最少仅需向2人募集),门槛低、时间快、费用低,你还等什么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