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欠款利息,应当怎么计算?

利润还没算出,能否计算利润欠款利息?
我与一朋友干1项工程验收合格工程款已经到手,朋友说没有刨去成本,怎么能算给你利息?请问这个利息怎么和他计算?

(一)利息属于法定孳息。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,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,还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。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,毋需双方约定。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,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,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处理;当事人没有约定的,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。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。对于如何确定“应付工程款之日”,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了以下规定:1、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,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,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。2、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,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:(1)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,为交付之日;(2)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,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;建设工程未交付,工程款也未结算的,为当事人起诉之日。


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,根据《司法解释》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,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处理;当事人没有约定的,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。


1、利息的计算,利息计算一般按月计算,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。计算方法:
欠款总数X利率=月利息 欠款总数X利率X月数=总利息
欠款总数+总利息=应还款总数
2、利率的约定:利率的约定必须双方平等协商,双方一致同意,签订书面协议(不必完整的协议,有书面文字依据即可),利率的高低,法律没有最低限制,最低可以为0,但是有最高限制,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。在0到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之间的利率,都是合法的,法律保护的。
利息按银行的现行贷款利息算就是.收回来冲减冲减财务费用.\
约定利息以合同利息计算,没有约定的则不能要求得到利息,
没约定的,对方在期满后不归还,在延迟期限里应当按银行同期活期利息给付你,法院会支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