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所谓债权转让,是指不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转让给他人,也可以仅转让债权的一部分。债权的转让是债的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,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, 债权人本身的变更。
二、我国《合同法》第79条规定:“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,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(一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;
(二)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;
(三)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”
三、保证期间,债权依法转让的,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,但有两个例外:
A、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;
B、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综合来看,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,升滚则未经担保人同意,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;如果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仿雹,债权人也不得转让。其他情况下,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备笑帆,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。